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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室綜合廢水處理設備由廢水分類收集單元、廢水深度處理單元、生物處理單元、廢水綜合凈化單元等構成。實驗室污水處理機功率低、噪音小、外型美觀、性能穩定。運行成本低,使用范圍廣。
一、實驗室廢水處理要求
根據實驗室污水中主要污染物的性質,可分為有機廢水、無機廢水和含病原微生物的廢水。無機廢水包含重金屬、重金屬絡合物、酸和堿、硫化物和其它無機離子。有機廢水中含有有機酸、酚類、醚油類等常見有機溶劑物質;含病原微生物的實驗廢水主要是生物實驗室檢驗廢水、解剖臺清洗廢水等。
主要技術參數如下:
處理流量(m3/d) 1.0
噪音(dB) ≤65
額定功率(W) 550×(1±5%)
化學需氧量(CODcr) ≦500mg/L
生化需氧量BOD5 ≦500mg/L
懸浮物(SS) ≦300mg/L
PH 6-9
糞大腸菌 ≦500MPN/L
腸道致病菌 不得檢出
總余氯 ≥0.5mg/L
二、主要實驗室廢水處理的方法
實驗室綜合廢水處理設備,廢水處理的方法主要包括如下:
1、回收和再利用:實驗室產生的大量廢水首先要回收利用,可以通過精餾、沉淀、結晶等方法回收利用。
2、稀釋:一些實驗室廢水也可以稀釋以減少危害,例如含有水溶性易燃溶劑的廢水可以完全稀釋到不易燃。
3、中和:或強酸或強堿應中和至PH3-11,以減少最終處理的危害。
4、氧化:對于含有硫化物、醛類、氰化物等的實驗室廢水吳。,它應該被氧化生成毒性更小、刺激性氣味更小的化合物。
實驗室污水處理設備
5、恢復:許多化學物質如氧化物、過氧化物和重金屬溶液可以被還原成毒性較小的物質。例如,通過添加酸性亞硫酸鹽或硫酸亞鐵,可以將六價鉻還原為三價鉻。
6、可控反應方法:對于一些實驗室專用廢水,可根據種類、處理能力、產品要求、設備設施等具體情況選擇合適的預處理方法,如蒸發、過濾、離子交換、吸附、電解等。
三、依據標準
1、廢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
2、廢水綜合排放標準【GB21900-2008】
3、《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
4、《室外排水設計規范》(GB50101-2005)
5、JB2932《水處理設備制造技術條件》
6、《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1989.12.26)
7、《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466-2005)
8、《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1984.05.11)
9、《廢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質標準》(CJ3082-1996)
10、《給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68-97)
11、《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估法》(2002.10.28)
12、《城市廢水處理站廢水污泥排放標準》(CJ3025-93)
四、特點和優勢
1、實驗室廢水處理設備采用一體式、模塊化設計,結構緊湊占地面積小;相關系統組件全部為快開式活接連接,方便保養和檢修。
2、具有U-PVC前置過濾器,方便清洗和更換。
3、設備外殼采用U-PVC材質,注塑成型工藝。
4、設備通過在線PH儀表控制加藥泵的運行和停止,具有遲滯量設置功能。
5、配置全自動絮凝沉淀過濾系統,可以自動完成絮凝劑的添加、聚合反應、沉淀和沉淀物過濾。
6、配置裝置,有效清除水中的大腸桿菌及致病菌等病原性微生物和分解微量重金屬離子。五、應用范圍
實驗室綜合廢水處理設備。,被廣泛應用于中、高院校、科研院所、醫療機構、生物制藥、疾控中心、環監、產品質檢、檢疫檢驗、藥品檢驗、血站、畜牧、醫院、石油化工、企業等實驗室、化驗室的綜合廢水處理,憑借穩定性能,優質處理結果,受到廣大客戶的一直好評。
六、排放標準:
實驗室綜合廢水處理設備,處理后的出水水質遠優于《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466-2005)、《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和《生物工程制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21907—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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